

河北省石家庄辛集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8-28河北省石家庄辛集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河北省石家庄辛集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明确规定了石家庄辛集市专利资助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新型示范企业,视投资额的大小一次性给予30万—50万元补助。对企业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申请,经授权后,每项给予3万元奖励;对个人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经授权后,每项给予1万元奖励;对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经授权后,每项给予1千元奖励。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在省政府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奖企业当年新增公共财政收入10万元以上且增幅等于或大于当年市财政收入增幅的,下同);对获得河北省“名牌产品”、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认定的,市财政每项给予企业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种产品获得两个荣誉称号或认定的不重复奖励)。对同一产品保持的荣誉称号或认定的,只奖励一个年度。
河北省石家庄辛集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依据:
《辛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创业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申请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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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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