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太原市市级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8-31山西省太原市市级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对申请国内发明专利、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单位,分别给予每件2000元、2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给予每件5000元补助。对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同一技术获得多个国家授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按获得第1个国家5万元、第2个国家4.5万元、第3个国家4万元、第4个国家3.5万元、第5个国家3万元给予补助。对获得首件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企业,分别给予首件1万元、3000元、2000元补助。对年专利申请达到200件、100件和50件以上且发明专利占申请量50%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所申报专利申请或授权专利的第一申请人或第一专利权人;
2.申报专利申请或授权补助的ꎬ取得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缴纳相应费用。
申报材料:
1.太原市鼓励企事业单位技术专利化补助申请审核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专利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4.专利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印花税、年费、公开费、证书费等缴费凭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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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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