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安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10-18永安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永安市专利资助标准:
鼓励企业开展研发和成果转化。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鼓励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的产学研联合体。对由企业主导的产学研重大成果产业化项目、国内外高校院所在我市进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重大合作项目等,给予“一事一议”重点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新产品,给予奖励5万元。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政〔2017〕8号),按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科计〔2017〕25号)要求,对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按总补助金额的40%补助。

推进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实施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鼓励企业、个人积极申报专利。授权发明专利申请(含国内国外)的,每项给予奖励2万元;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给予奖励0.2万元;授权外观设计专利的,每项给予奖励0.1万元。被新认定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导航试点企业的,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5万元。
永安市专利资助政策依据:
《中共永安市委、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永委〔20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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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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