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彭州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10-242019年彭州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建设。给予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认定资助。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成都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成都市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或试点企业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给予专利申请资助。申请阶段资助(仅限职务发明):发明专利申请1000元/件(进入实审阶段)、实用新型500元/件。授权后资助——职务发明:发明专利5000元/件、实用新型1000元/件、外观设计600元/件;非职务发明:发明专利2000元/件、实用新型500元/件、外观设计400元/件;涉外专利:给予与成都市资助标准等额的配套资助。
给予国家标准制(修)定资助。对主持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的单位(人),在标准发布当年,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单位(人),在标准发布当年,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彭州市加快主导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本文件实施过程中,如上级出台新政策规定,按上级新政策规定执行。
以上内容就是四川省彭州市专利资助政策,了解更多关于四川省专利资助政策,欢迎关注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发送关键字“专利资助奖励”即可查看。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代理公司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zlzz/3525.html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相关阅读:
上一篇:2019年邛崃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