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专利资助政策及奖励标准
发布时间:2018-12-10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专利资助政策及奖励标准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专利资助标准
(一)申请国内专利资助标准:发明专利2000元/件。
(二)授权国内专利资助标准:发明专利3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10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600元/件。
(三)授权国外专利资助标准:发明专利3万元/件,其它专利1万元/件。同一专利在多个国家授权的,资助最多不超过3个国家;在港、澳、台地区申请、授权专利,视同国内专利。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专利奖励标准
(一)专利申请大户奖励标准:对当年申请专利达到30件、50件、100件以上,且发明专利所占比例达30%以上的,分别给予申请人一次性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专利申请奖励。
(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标准: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培育)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同一级别不重复奖励)。由低级别晋升为高级别的,补足奖励差额。
(三)专利奖奖励标准:对当年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专利权人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获得省级专利奖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专利权人10万元、5万元的奖励;获得市级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专利权人3万元、2万元的奖励。
(四)鼓励企业将资助奖励资金的30%以上用于奖励专利发明人。
政策依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代理公司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zlzz/3769.html
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