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9-03-132019年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肥东县专利资助奖励标准:对单位和个人当年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分别给予每件5000元、1000元、500元奖励;(2)对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10件且缴满4年(不含授权当年)年费的单位或个人,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3)对当年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阶段)达到30件、50件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4)对当年代理我县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每件奖励1000元,达50件以上的(含50件),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肥东县专利资助奖励申报条件:(1)专利申请地为本县区域内;(2)进入实审阶段的专利以纸质通知书为准;获得专利授权的以专利证书为准;(3)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必须缴纳相关费用,缴纳年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收费凭证为准。
肥东县专利资助奖励申报材料:(1)专利定额资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权证书(含扉页)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2)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10件奖励: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含扉页)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据的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3)当年发明申请进入实审阶段达到30件、50件:发明专利实审阶段纸质通知书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4)专利代理机构奖励: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专利授权证书(含扉页)。
依据:2018年县科技局负责执行《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条款操作规程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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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ID: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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