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2019年新乡市专利资助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3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专利资助奖励暂行办法》(新科〔2017〕51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启动2019年度新乡市专利资助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3月29日至4月10日。
二、资助范围
新乡市范围内(已享受过自创区专利奖补的高新区、经开区、红旗区、平原示范区、牧野区以及驻新高校及科研院所不在此次资助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并以本市地址申请专利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户籍在本市的个人。

三、资助奖励类别
(一)授权奖励类。
1.资助范围:对2018年度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奖励。
2.申报材料:授权奖励申请表(附件1)、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法人证书、个人提交身份证)、授权专利汇总表(附件2)、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发明专利年费资助类。
1.资助范围:对申请日在2012年12月31日以前的有效发明专利的年费进行资助。
2.申报材料:发明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附件3)、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法人证书、个人提交身份证)、发明专利年费资助汇总表(附件4)、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年费收据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享受过年费资助且资助金额累计达到10000元的有效发明专利不再进行资助;
(2)享受过年费资助但资助金额累计未达到10000元的只提交2018年度年费收据复印件;
(3)未享受发明专利年费资助的提交历年年费收据复印件。
(三)国际专利资助类。
1.资助范围:2018年度通过PCT途径进入国际公布阶段和获得国外授权的专利,以及通过巴黎公约途径获得国外授权的专利。
2.申报材料:
(1)国际专利资助申请书(附件5)、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法人证书、个人提交身份证)。
(2)申请PCT国际公布阶段资助的提交PCT申请受理通知书和国际公布文本首页;申请PCT或巴黎公约国外授权专利资助的提交国外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申请受理通知书以及国外专利授权文本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一)专利资助奖励资金以年度财政预算资金总额为限。
(二)申请人应按通知中明确的资助奖励类别提交相应申报材料,涉及多项专利的须按《汇总表》的次序将申请材料逐项排列;报送材料前请认真核对,材料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次序混乱的将取消专利资助奖励资格。
(三)县(市、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材料的收集和汇总(汇总表次序要与材料次序相一致)。
(四)申请人要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如发现填报内容不实、弄虚作假骗取资助奖励资金的,取消其当年和近三年享受市专利资助奖励的资格。
(五)请于4月10日前,将整理好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统一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综合协调科497房间;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xtbgs@126.com。
联系人:郭甜
联系电话:3052071转806
附件:1.新乡市授权专利奖励资金申报表
2.新乡市授权专利奖励汇总表
3.新乡市发明专利年费资助资金申报表
4.新乡市发明专利年费资助汇总表
5.新乡市向国外申请专利资助申请表
2018年3月29日
2019年新乡市专利资助奖励标准
授权发明专利每件奖励4000元,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300元,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奖励300元。
有效发明专利授权年限在6年以上的,根据实际缴纳年费的80%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万元年费资助。
通过PCT途径向国外申请专利的,进入国际阶段资助1万元,进入国家阶段每个国家资助2万元,最多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外申请专利的,进入每个国家或地区资助2万元。每个申请人年度国外专利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编辑:蜗牛纳@纳杰知识产权申请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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