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2019年度天水市专利资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0关于申报2019年度天水市专利资助资金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专利资助政策的引导作用,大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促进全市专利创造数量和质量的持续提升,为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供有效支撑,根据《甘肃省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自5月16日起,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启动2019年度专利资助资金申报工作。
专利资助对象为专利申请人(或第一申请人)为在本省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专利申请人(或第一申请人)为具有本省户籍或本省居住证明的个人,且申请人地址在本省境内。
专利资助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进入国际阶段或国家阶段的国外专利(PCT方式申请);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国外专利(直接申请)及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授权,至今有效的国内发明专利(已享受资助的除外)。
此次专利资助的标准、材料以及资助申请的受理、审批等事项均按照《甘肃省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申请人应填写《甘肃省专利资助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5月30日前报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甘肃省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对辖区内申报的资助专利进行初审,并确定初审专利的资助金额。
2019年度天水市专利资助标准:
(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职务发明每件资助2000元,非职务发明每件资助1000元。
(二)国内授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职务发明每件资助500元,非职务发明每件资助200元。
(三)向国外申请专利,每件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50000元。
1、采取PCT专利申请方式申请的,进入国际阶段,每件专利申请资助10000元,进入国家阶段,按指定国家或地区多少进行资助,每个国家或地区资助不超过10000元。
2、直接申请国外专利授权的,按申请国家或地区多少进行资助,每件专利申请每个国家或地区资助不超过10000元,实际发生额低于10000元的,按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资助。
(四)有效授权发明专利缴纳年费满7年的,每件资助年费4000元。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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