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2018年专利资助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30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廊发〔2019)18号),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经研究,现拟对辖区2018年度获得授权的专利权人进行资助。
一、资助类别。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二、资助标准。发明专利每件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500元。
三、资助范围。登记地址位于大厂回族自治县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四、资助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二)对省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事业单位、重点培育企业、在校生优先资助。
(三)专利资助申请应由第一专利权人(申请人)提出。
五、申请资助须提交的材料
(一)《大厂县专利资助申请表》。
(二)专利证书复印件。
(三)职务发明专利权(申请)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多项申请材料可提供一套);代办人提交专利申请资助人委托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非职务发明专利权(申请)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校生提交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代办人提交专利申请资助人委托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资助申请的受理、审核、受理时间。2019年9月1日至10月15日。
七、资助经费的使用。专利资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企事业单位申请到的专利资助金必须用于冲抵相应专利费用开支或用于奖励对该专利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发明人。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一)所提供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二)申请表内无专利权(申请)人和代办人签章的。
(三)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有争议的。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资助的。
(五)资助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资料,凡提供虚假材料或获得资助的项目属于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责令其返还所获资助经费,同时予以通报,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资助申请。凡涉嫌冒充、造假,或假借他人专利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联系人:郭力源、陈洁如联系电话:8852152
《大厂县专利资助申请表》下载地址:
邮箱:zcjwjgx@126.com密码:dc111111
大厂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9日
第十八条本暂行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原《莱阳市专利发展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莱财教〔2009〕9号)同时废止。
	
编辑:蜗牛纳@北京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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