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北京市房山区专利资助政策及奖励标准
发布时间:2019-02-28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北京市房山区专利资助政策及奖励标准,具体2019年北京市房山区专利资助标准如下:
国内申请发明专利资助。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每件发明专利申请的最高资助标准为0.1万元,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的,按实际支出资助。
单位申请人年度内获得本条所规定的专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个人申请人年度获得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国内授权专利奖励。年度内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1万元;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0.1万元;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0.05万元。
委托本区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国内发明专利的代理服务费,授权后每件资助0.1万元。
向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提交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的,按照国内发明专利奖励标准办理。
单位申请人年度内获得本条所规定的专利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个人申请人年度内获得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奖励。对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外申请并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个国家每件奖励2万元。每件发明专利奖励不超过五个国家。单位申请人年度内获得本条所规定的专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个人申请人年度内获得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专利权质押融资资助。支持企业实施专利转化项目,对其利用专利权质押向银行获得的贷款进行贴息,贴息额度为企业应付利息的50%,每个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20万元。
第十五条鼓励申报市级以上专利奖励。对年度内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专利权人,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和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专利权人,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获得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专利权人,按所获奖励等级同等额度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同时获得中国专利奖和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就高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
政策依据:《房山区支持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政策实施细则》
本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由房山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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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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