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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淀区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中心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9-06-03

2019年海淀区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中心申报指南

为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贯彻落实《关于2018年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96号)和《海淀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海政发〔2018〕19号)的要求,加快推进海淀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特制定发布2019年海淀区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中心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支持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合作,围绕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中心,对于运营良好、成效显著、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中心,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的资金支持(项目立项后给予60%的经费支持,项目中期考评通过后拨付剩余的40%财政经费)。

二、申报对象

(一)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在海淀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三、建设方式

(一)企业单独作为建设主体,联合区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中心。

(二)企业单独作为建设主体,联合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中心。

(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单独作为建设主体,联合区内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中心。

(四)鼓励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参与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中心建设。

四、申报条件

(一)建设主体条件

1、具有较强研发实力和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能够为申报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原则上1:1配套,可由建设主体单独配套,也可由建设单位共同配套)、人员安排和工作保障。

2、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知识产权部门和人员设置合理、经费保障充足。

3、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初步构建了多创新要素集聚的协同创新组织体系。

4、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专利权属明晰,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国内领先地位。

企业专利授权数量不少于500件,或发明专利授权数量不少于100件;高等院校专利授权数量不少于1000件,或发明专利授权数量不少于200件;科研院所专利授权数量不少于500件,或发明专利授权数量不少于100件。

(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条件

1、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

2、具有较强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服务能力,代理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从业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与申报技术领域相关的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人员不少于10人。

3、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上年度知识产权服务收入不低于500万(有成功的高价值培育案例的机构可适当降低收入要求)。

4、同等条件下,与国家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合作的,在立项时给予优先支持。

(三)培育运营中心建设条件

1、所涉及的产业领域符合海淀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等。

2、围绕海淀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能够引领产业高端发展的高价值专利,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高壁垒的专利组合,初步建成结构合理、标准清晰、引导有力的高价值专利培育生态系统。

3、培育中心根据自身特点,制定《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创新目标,确保项目中期考评和结项验收时能达到设定指标要求,形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模式。

4、具备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参与中心建设的各单位须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合作模式、权力义务等,建立科学高效的议事、决策和信息披露机制,定期向项目监管单位上报相关信息。

5、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根据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并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专项经费应当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五、完成目标

经过两年的培育,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中心须完成《实施方案》制定的目标,目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至少4项):

1、培育4个以上高价值专利组合,组合专利数量5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数量30件以上,新授权发明专利比例不低于5%。(必选)。

2、构建1个专利池,且入池专利数量不少于200件。

3、新增PCT申请10件以上。

4、新增国际标准1项以上。

5、新增专利质押融资额5000万元以上。

6、新增专利运营收益1000万元以上。

7、专利或相关产品引入新增投资5000万元以上。

8、参与培育中心创建的企业需在一年内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认证。

9、专利或相关产品获得国际、国家级奖励。

六、申报材料

《海淀区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及申报书内规定的附件材料(说明:在线申报,由建设主体单位负责填报)。

七、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2019年6月3日-2019年7月1日

受理单位:海淀园管委会知识产权处

联系人:于玲、马慧泉

联系电话:88499265、88498265

联系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东52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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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注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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