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杰知识产权公司logo
纳杰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正规备案单位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商标注册 高新认定高新认定 知识产权贯标IP贯标

纳杰24小时咨询热线

纳杰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专利咨询

您的位置:主页 > 专利咨询 >

古代有知识产权保护吗?关于你不知道的知识产权那些事

发布时间:2018-04-13

清明节前,蜗牛纳发布了一篇关于清明上河图里的品牌广告,还讲到了古人的商标保护。只是看完这篇文的朋友提了个问题:是不是就宋人才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朋友从这篇文中只看到了品牌和商标保护,并没有看到其他方面的东西,比如版权和专利。

其实古人从很早开始就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了。比如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那时候的文人为了表明自己的身份或学术派别,就会在作品上署名。

百家争鸣

再比如三国时期,从曹操以为自己新著的《孟德新书》与古人雷同就毫不犹豫将此书焚烧的故事来看,就能知道曹操确实有很强的知识产权意识,完全不像去侵犯前人的版权,可谓是尊重版权的第一人了。

《孟德新书》

若说古人的专利,可别忘了中国四大发明,甚至毕昇发明的印刷术还推动了我国版权制度的进程。到了唐朝,政府禁止人们私自复印历法、历书等文献。而在宋代,则明确要求私人印刷者将出版物送交官府接受审查,通过审查的出版物则可以在书上刻印不许盗版的声明。

关于这点也有实证:在四川发现的古籍上即有“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许覆板”字样。尽管此时的禁止盗版书籍的重点在于官府对言论的管控,但是在客观上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阻遏盗版行为。

四川发现的古籍

虽然我们已经知道古人很早时候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那么它的发展史是怎样的,又是如何形成了我们现在的知识产权制度呢?接下来我们从商标、版权和专利的方面来说。

中国商标史

先秦时期总举办不少商业活动,于是那时候的人们会用自己的印章或者印记作为凭信,随后才出现了有标记识别作用的店牌,而这便是我国商标的雏形。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的商品交换和市场发展,为我国古代商标的产生提供了条件。汉、唐时期,商品上使用标记也较为普遍。可是那些只能用来区别生产者,并不能用于宣传产品,所以依旧属于不完全的商标。

因此,最早出现具有完全意义上的商标,是在北宋时期。对,就是清明节前蜗牛纳提过的那家北宋山东济南“刘家功夫针铺”。这家针铺使用了图文并茂的“认门前白兔儿为记”商标。

最早出现的商标

虽然在北宋时期出现了第一个完整的商标,但却并没有具体的商标制度。

直到鸦片战争打破中国的国门,西方的一些制度和文化传入中国之后,清政府才在1904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商标法规——《商标注册试办章程》。

关于《商标注册试办章程》的会议

中国版权史

据史料记载,宋代已有保护出版权的记载。如北宋初年,政府就颁布过“刻书之式”。所谓“刻书之式”,就是将书籍印刷出版的法规以条文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不按照这个条文形式出版的书籍,就是“假货”“盗版”。这是打假的第一步,有了明确的法规,那么打假也就找到了可以依赖的条文,同时从道义层面上,就固定住了造假者。

到了南宋咸淳年间,两浙为保护《方舆胜览》等四部书的权益而专发榜文。

《方舆胜览》

五代后唐长兴三年,朝廷令田敏在国子监主持校正《九经》,并“刻板印卖”,这是官府刻书之始,可谓是当时世界上第一个以出售为目的大规模印制图书的“出版社”。为保护《九经》蓝本,朝廷曾下令禁止一般人刻印这本书,从而保护国子监对《九经》出版的专有权,这相当于后来欧洲出现的特许制度。这些均可为我国著作权保护的萌芽。

从宋代以后,我国古代依靠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文件,保护作者、编者及出版者的权益,禁止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复制权”的例子很多。我国以禁令形式保护刻印出版者,在历史上一直未曾被成文法的全面著作权保护所代替,即没有建立过通行全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

直至1903年清政府与美国签订《中美通商行船修订条约》,从而在中文里使用“版权”一词之前,光绪皇帝仍为保护《九通分类总纂》的翻印专有权下过敕令。我国晚清时,受西方文化影响,清王朝仿欧洲大陆法系立法体系,编纂新律。1910年,《大清著作权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清政府时期的合影

要是著作权法能更早出台就好了,这样刘希夷原创的《代悲白头翁》就能受著作权法保护,而他的舅舅宋之问即便看到那句炙人口的佳句“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之后,只能垂涎三尺,不至于下狠心杀害亲外甥了。

中国专利史

早提出专利这个想法的,是太平天国运动首领洪秀全的堂弟洪仁轩。他所著的《资政新篇》里面,就有关于专利的相关内容:“倘若能早如外邦火轮车,一日夜行七八千里这,准其自专其利,限满准他人仿做。”;“器小者,赏五年,大者,赏十年”

《资政新篇》

不过因为太平天国运动的失败,这些制度最终没有推行起来。

1882年,光绪皇帝批准了上海机器织布局对其机器织布技术可享有十年的专利,这是较有影响的我国历史上的“钦赐”专利,但它比西欧国家的类似进程迟了300多年。

1898年戊戌变法,道光皇帝颁布了《振兴工艺给奖章程》。同年,上海的郑观应获得了“机器织布技术”的专利权,他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获得专利权的人。这个章程除了保护申请人的专利权外,还规定获得专利权的个人可以分封官职。但令人遗憾的是,戊戌变法的失败导致这部章程被废止。

清朝时期振兴工艺

自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8月国务院就颁布了《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这部条例规定发明人授予发明权,国家给予一定的奖励;另外,再授予专利权,申请人可以实施该技术并获取相应的利益。 

《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

虽然此后的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先后制定了《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等法规,但由于是直接照搬外国的法律,因此并没有产生什么积极影响。

的确,中国在这方面的起步比其他国家的还晚,但这并不要进,路还长得很,最终谁会成为领跑者也未知。并且近年来国内对于知识产权是越来越看重,而相关法规的修订也越来越频繁,相信今后法规会更加完善,能更好地适应经济飞速发展的需要。

毕竟,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出现和完善,必然是与社会的需求密不可分。

——END——

编辑:蜗牛纳@纳杰知识产权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lsb/2438.html

【纳杰温馨提示】

文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仅以配图表达无他意。另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本公众号转载的目的仅用于传递信息,如果您觉得该信息不宜被公众浏览或有其它原因,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感恩谢谢!

纳杰微信公众号

上一篇:发朋友圈被罚3万,全国首家无人银行两项,西瓜视频关闭直播弹幕
下一篇:火山视频整改升级,抖音发布处罚通告,北大口红竟是三无产品
Copyright 2020-2022 北京纳杰知识产权版权所有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3号新世界中心写字楼B座7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