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专利申请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3-22根据《专利法》,食品专利有食品发明专利、食品新型专利和食品外观专利三种类型。不同的食品专利类型有不同的食品专利申请条件,接来下我们就来简单的聊一聊这三种类型的食品专利的食品专利申请条件分别是什么?
1、发明食品专利申请条件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其特点是:首先,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是利用自然规律解决生产、科研、实验中各种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其次,按照性质划分,发明权利要求有两种基本类型,分为产品权利要求和方法权利要求。产品权利要求包括人类技术生产的物(产品、设备),方法权利要求包括有时间过程要素的活动,又可以分成方法和用途两种类型。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因此,发明食品专利申请条件需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这三个要求。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2、新型食品专利申请条件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相比发明较低。
新型食品专利申请条件和发明食品专利申请条件是一样的,都需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这三个要求。
有一点要强调,新型食品专利申请条件和发明食品专利申请条件中提及的现有技术,是指食品专利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3、外观食品专利申请条件
外观设计是指产品外观的设计方案。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是指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的设计;(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观所作的设计;(3)必须富有美感;(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专利法》中对外观食品专利申请条件是这样规定的: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同时,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以上就是三种类型的食品专利的食品专利申请条件,了解更多关于食品专利相关事宜欢迎咨询QQ2825094909。
编辑:蜗牛纳@纳杰代理申请专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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