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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17-11-0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朝阳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提升,依据《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高新办,设在电子城管委会)现面向朝阳区公开征集2017年度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2017年度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申报

一、征集时间

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支持方向

(一)新经济发展重大落地项目支持资金。对新引进的具有全区新经济发展重大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的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新形态企业或项目。

(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重点项目引导资金。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1、企业拥有至少1个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植物新品种、国家保护中药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

2、企业科技投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3、企业科技人员占总人数的比重不低于30%。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资金。对上一年度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由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发生的审计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四)重点商务楼宇、工业物业、孵化器等产业平台支持资金。产业物业的总收入产出率达到8000万元/万平方米以上,且总体上经济贡献大、技术密集、人才密集,在引进重点项目、规范企业异地经营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建筑面积20000平米以上的商务楼宇、工业物业、孵化器等产业物业,给予资金支持,用于其技术改造、优化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三、申报要求

按照朝阳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要求,本次申报须通过朝阳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请查看附件:《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指南》、《项目撰写要点》、《朝阳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信息管理平台使用手册》。

(一)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的企业

1、征集对象:在朝阳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复审及重新认定的企业不能申报)。

2、网上申报仅需上传Excel原格式的项目申报书,经审核通过后,于2017年11月29日17时前提交纸质材料至电子城管委会高新办,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内容以项目申报指南为准)。

(二)申报除高新认定补贴以外项目的企业

1、征集对象:在朝阳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所申报项目为2016年启动、在研或完成的项目。

2、网上申报仅需上传Excel原格式的项目申报书及Word格式的项目可行性报告,经审核通过后,于2017年11月29日17时前提交纸质材料至电子城管委会高新办,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内容以项目申报指南为准)。

三、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电子城管委会(区高新办)

联系电话:64318200 64317708

联系人:段梅黄雅卿

报送地址: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2号电子城科技大厦1503室

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1_2017年项目申报书.xls

附件2_2017年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_2017年项目撰写要点.doc

附件4_朝阳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信息管理平台使用手册.doc

来源:中关村朝阳园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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