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4-02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明确规定了淳安县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贯标的奖励标准,具体如下:
鼓励专利申请、实施与保护。
企业取得国外发明专利、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县财政每件分别补助3万元、2.1万元、0.22万元、0.1万元(以上含省市补助资金),个人专利补助减半。
每件国外发明专利限奖2个国家;对当年获得授权专利在20件及以上(外观设计专利不超过50%)的专利大户企业补助5万元。
企业引进、购买国内外专利技术实施产业化生产经营,按专利成交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限额30万元。
在我县范围内实施产业化的专利项目,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专利示范(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补助。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对开展专利维权成功的企业,按其维权代理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限额10万元。
即:
淳安县企业国外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奖励3万;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奖励2.1万;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授权奖励0.22万;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授权奖励0.1万;个人专利申请奖励为企业奖励的一半。
淳安县知识产权贯标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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