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莓多收”商标驳回复审失败,商评委:不宜作为商标注册
发布时间:2017-12-25
驳回复审商标:第20434971号“莓多收”商标
驳回复审理由:申请商标“莓多收”无固定含义,与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功能特点无任何关系。
驳回复审结果:复审失败
理由: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功能等特点,不宜作为商标注册
关于第20434971号“莓多收”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申请人:建德市新安植保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因第20434971号“莓多收”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莓多收”无固定含义,与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功能特点无任何关系。故申请人请求核准申请商标注册。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是由“莓多收”构成的纯文字商标,该文字用作商标使用在指定使用的花用保鲜剂、杀虫剂等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功能等特点,不宜作为商标注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第1类和第5类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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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