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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6-192018年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明确规定了深圳市南山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1.资助企事业单位、个人上一年度国内发明专利授权:
在国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企事业单位、个人每项一次性资助6000元。每项发明专利在授权阶段仅资助一次。
每个单位年度国内发明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每个个人年度国内发明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资助企事业单位、个人上一年度国外发明专利申请、授权:
(1)通过PCT专利申请途径申请的国际阶段发明专利,企事业单位每项一次性资助4000元,个人每项一次性资助1000元;
(2)在美国、欧盟和日本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企事业单位、个人每项一次性资助3万元;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企事业单位、个人每项一次性资助2万元。同一项发明专利获得多个国家或地区授权时,最多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或地区的授权。
每个单位年度国外发明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每个个人年度国外发明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3.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年费奖励
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维持年限达5年及以上(以授权公告日为起算时间),并至今维持有效的,每件一次性奖励专利年费2000元。申报专利一旦获得此项奖励,则以后年度不能再重复申报此项奖励。
政策依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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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贯标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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