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维权资助
- 专利资助政策
- 广东省专利资助
- 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IP资助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专利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8-08-0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专利资助政策
(一)职务发明专利资助标准为:
1.国内(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申请费资助1000元/件,获得授权后资助8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后资助10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授权后资助500元/件。
2.提交PCT专利申请取得国际检索报告后的资助标准:资助12000元/件。
3.申请美国、日本、欧盟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资助40000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专利授权的,资助10000元/件。每项发明最多资助6个国家或地区。
(二)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标准为:
1.国内及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获得授权:资助4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资助8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授权:资助400元/件。
2.依照PCT规则提交PCT专利申请:资助8000元/件。
3.申请美国、日本、欧盟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资助40000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专利授权的,资助10000元/件。每项发明最多资助3个国家。
(三)对于首次申请专利的单位,前5件额外给予2000元/件的奖励。
(四)对发明专利申请大户的奖励:
对发明专利申请大户的资助:对上一年度发明专利申请30件以上的单位给予奖励性资助30,000元,并按等增级数,每增加30件,增加资助30,000元。对曾经获得上述资助的单位,当年再次申请该项资助的,只对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减去已获资助年份的最高申请量的增量部分按上述标准给予资助。
对获得专利奖的资助。对获得国家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5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和8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市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8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同一专利项目同时获得多个级别的专利奖项时,仅对最高级别的奖项给予奖励。
对知识产权贯标的资助。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资助。
对专利代理机构的资助。对落户我区的专利代理机构连续三年逐年给予资助,运作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落户资助,第二年给予10万资助,第三年给予5万资助。注册在我区的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区内企业或个人的发明专利获授权的资助1000元/件、代理实用新型专利获授权资助500元/件、代理外观专利获授权资助300元/件,对代理区内企业前5件发明专利的额外给予1000元/件资助。
政策依据:《广州市南沙区促进专利创造和运用扶持办法》
以上内容就是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专利资助政策,了解更多广东省专利资助政策,欢迎关注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发送关键字“专利资助奖励”即可查看。
编辑:蜗牛纳@北京专利申请代理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gdszfjl/3235.html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