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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专利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8-08-03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专利资助政策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专利资助标准:
(一)国内专利资助标准。
1.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缴纳实审费并收到实质审查通知书后,单位资助5000元/件,个人资助3000元/件。一个单位或个人同一年度申请资助超过40件时,超出部分每件给予1000元资助,合计资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
2.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5000元/件,该专利再获得港澳台地区授权的,再资助3000元/件。一个单位或个人同一年度申请资助超过20件时,超出部分每件给予2000元资助,合计资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申请人为企事业单位的,应将不少于50%的资助款项奖励给发明人和专利管理人员。
3.获得国内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资助500元/件。
(二)国外专利资助标准。
1.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简称PCT专利申请),资助2500元/件。
获得美国、日本、欧盟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25000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15000元/件。每件专利资助最多不超过2个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的,应将不少于10%的资助款项奖励给发明人和专利管理人员。
(三)专利年费资助。
对有效发明专利人给予专利年费资助。资助标准按照中国发明专利授权后的第7-9年年费,每件资助当年年费的50%。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专利资助政策依据:
《佛山市禅城区促进专利工作发展扶持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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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北京专利申请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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