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杰知识产权公司logo
纳杰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正规备案单位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商标注册 高新认定高新认定 知识产权贯标IP贯标

纳杰24小时咨询热线

纳杰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国内商标注册

您的位置:主页 > 国内商标注册 >

国知局就“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1-11-26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记者发布会,就“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答记者问。国知局表示: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有记者问:“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注册情况是怎么样的?如何看待“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事件?

答:经查,截至目前,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有效注册“逍遥镇”商标3件,分别为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2004年6月21日注册的第3436143号“逍遥镇”、2008年2月28日注册的第3436141号“逍遥镇”、2009年4月7日注册的第4664367号“逍遥镇及图”,核定使用在第29类“胡辣汤”商品或第43类“餐饮服务”上,均为普通商标。其中第3436141号、第3436143号“逍遥镇”商标,起初由个人注册,后逍遥镇胡辣汤协会通过商标转让取得该商标专用权。

“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依据是《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经查,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于2015年12月14日核准注册第14369120号“潼关肉夹馍”图形加文字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0类“肉夹馍”商品上。原商标注册人为老潼关小吃协会,2021年1月27日公告核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为潼关肉夹馍协会。

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加强对各方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行政指导,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纠纷,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处理好商标权利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前不久,“逍遥镇”胡辣汤和“潼关肉夹馍”相继出现商标批量维权事件:

河南多家逍遥镇胡辣汤店被起诉,原告:早已注册商标并希望接受协会统一管理!

潼关肉夹馍协会状告上百家商户侵权,是维权还是割韭菜?

通过了解,老潼关肉夹馍协会的问题在于:他们想把集体商标变成普通商标来维权。但由于集体商标含有“潼关”字样,本身就有严格的限制,如果要当成普通商标来用,等于不合理地放大了权利范围,这自然而然就损害到了公众利益。

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注册的商标倒不是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不过他们是想把普通商标当成集体商标来用,应该是为了收“会费”吧。尽管这种手段并不合法,但他们可以收取使用商标的许可费。

总之,国知局的这份回应对于被诉侵权的肉夹馍商家来说,可谓是一场及时雨了,困扰他们多时的问题基本能被解决。

不过蜗牛纳听说,库尔勒香梨在最近也开始维权了。

“库尔勒香梨”商标

但人家可没有趁机乱收什么“会费”,是在认认真真的打假,毕竟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注册的是证明商标,主要用来证明产地、质量和品质。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如果非产地的,或品质不达标的话,就不能乱标“库尔勒香梨”,否则会引起消费者混淆误认。

上一篇:潼关肉夹馍协会状告上百家商户侵权,是维权还是割韭菜?
下一篇:雷军个人签名申请为图形商标,若作为文字商标注册还能用艺术字体吗?
Copyright 2020-2022 北京纳杰知识产权版权所有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3号新世界中心写字楼B座7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