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马德里商标注册能网上申请了,专利登记收费等也要停征了!
发布时间:2018-06-22最近,商标局官网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分别发布了一则重大利好的消息。商标局发布的是关于马德里商标注册能网上在线申请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是关于停征专利登记费用等的,具体看下面公告:
商标局:关于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网上申请系统上线的公告
根据商标便利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为提高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自2018年6月21日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网上申请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商标代理机构和国内申请人可登录“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中的“国际注册申请”栏目在线提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18年6月20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二七二号
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专利创造保护,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2018年8月1日起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现公告如下:
一、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对于缴费期限届满日在2018年7月31日(含)前的上述费用,应按现行规定缴纳。
二、对符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有关条件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于2018年7月31日(含)前已准予减缴的专利,作如下处理:处于授权当年起6年内的,年费减缴期限延长至第10年;处于授权当年起7-9年的,自下一年度起继续减缴年费直至10年;处于授权当年起10年及10年以上的,不再减缴年费。
三、对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可以请求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根据上述调整,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费用减缴请求书、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等请求类表格作了修改,新版表格将于2018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表1、表2),旧版表格同时停用。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8年6月15日
编辑:蜗牛纳@纳杰北京商标注册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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