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杰知识产权公司logo
纳杰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正规备案单位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商标注册 高新认定高新认定 知识产权贯标IP贯标

纳杰24小时咨询热线

纳杰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您的位置:主页 > IP资助 > 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

河南鹤壁: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发布时间:2017-11-22

河南鹤壁: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为规范和加强鹤壁市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鹤壁市制定了《鹤壁市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在《鹤壁市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第八条“奖励或补助标准,参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鹤壁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鹤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相关奖励政策执行。”中明确规定:
 

河南鹤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5万

对新认定的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省创新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创新型(试点)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省创新方法示范企业、省中药示范基地(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牵头组建的国家、省、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科技创新团队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杰出人才和青年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即:通过鹤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机构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综合整理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gxqyrd/1341.html

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

上一篇: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专利申请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下一篇:河南信阳: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Copyright 2020-2022 北京纳杰知识产权版权所有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3号新世界中心写字楼B座7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