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1-24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升区域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广州市海珠区政府制定了《广州市海珠区专利扶持办法》,明确规定了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的标准。
在《广州市海珠区专利扶持办法》第三章专项扶持第八条对企业的扶持中明确规定:
企业上一年度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评审认证,且拥有5件以上自主研发的有效专利,按照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
附:《广州市海珠区专利扶持办法》第三章专项扶持第八条对企业的扶持
(一)企业上一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幅达到30%以上,且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30件以上的,按每件1,500元的标准给予扶持,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获得本项规定的扶持资金不超过50万元。
(二)企业首次申请发明专利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首次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按照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
(三)企业上一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件以上,且同比增长达到50%以上的,按照每件1,000元的标准给予扶持。
符合本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其中一项。
(四)企业上一年度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评审认证,且拥有5件以上自主研发的有效专利,按照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
(五)企业的发明专利权受到侵害,向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处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处理要求或诉讼请求得到行政部门或法院实质支持(持有生效结果证明)的,按照其实际产生的调查费用、诉讼费用总额30%的标准给予扶持;每宗案件给予的专利扶持资金不超过2万元,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获得本项规定的专利扶持资金不超过10万元。
(六)企业上一年度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获得银行贷款,且无逾期还款情况的,按照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
(七)企业申报本条规定的扶持资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已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
2.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两年内无生产、销售假冒专利产品和行政、司法程序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记录。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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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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