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发布时间:2018-01-26
	广州市番禺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在广州市番禺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广州市番禺区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奖励”总共明确规定:
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认证一次性奖励10万元。
附:广州市番禺区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奖励
(一)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奖励标准:
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认证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申请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奖励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在番禺区内依法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拥有10件(含10件)以上有效专利。
3.申请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奖励须在获得认证之日起6个月内,向区知识产权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超过规定期限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奖励。
(三)申请贯标奖励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三份):
1.番禺区贯标奖励申请表;
2.通过贯彻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
3.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企业有效专利证明文件(列明有效专利名称、专利号);
4.专利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核对);
6.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原件核对)。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发明专利申请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qyipglgf/1973.html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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