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3-13福建省泉州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强化专利运用和保护,泉州市制定了《关于促进专利运用和保护的意见》,明确规定了泉州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标准。
在泉州市制定的《关于促进专利运用和保护的意见》“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
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大对发明人的奖励力度。鼓励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对泉州市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每家给予一次性补助8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标准认证辅导、组织认证活动等相关工作经费。
即:泉州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8万元。
附:泉州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申报材料
1.《泉州市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工作补助经费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2016年度企业财务报表、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证明材料;
3.有效期内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的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的县级科技和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推荐函。
须提供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县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后退回,以上复印材料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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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摘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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