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温岭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5-04浙江省台州温岭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为加大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力度,温岭市政府制定了温岭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明确规定了温岭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对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补助3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实施优秀企业的,补助1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补助10万元;对列入浙江省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培育的,给予10万元的辅导补助;对新认定为省级专利示范企业的,补助5万元。
政策依据:《温岭市科技新政三十条》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有下列愿望的企业:
a)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b)运行并持续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c)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评价。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组织,可参照本标准相关要求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 21374-2008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基本词汇
术语和定义
GB/T 19000-2008和GB/T 21374-2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领域中,发明者、创造者等对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其范围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及相关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传统知识、遗传资源以及民间文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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