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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威之父走了,希望某些企业别蹭热度做这件事了

发布时间:2018-11-14

2018年10月30日

东方失去了金庸

2018年11月12日

(美国当地时间)

西方失去了斯坦·李

前者留下了一个武侠江湖

后者则留下了一个英雄联盟

这两个人都是全世界

武侠迷、漫威迷心中的

潇洒侠客和超级英雄

蜗牛纳想说

他们是非凡的造梦者

也是可爱可敬的老爷子

东方侠客和西方英雄

按照北京时间来算

今天是这位漫威之父

去世的第二天

所以蜗牛纳想谈谈他

创作的漫威世界

众所周知

《蜘蛛侠》《黑豹》《绿巨人》

《X战警》《钢铁侠》《复仇者联盟》

等等很多耳熟能详的漫威电影

都是根据斯坦·李的漫画

改编并拍摄出来

漫威之父

若要问斯坦·李

做过最有趣的事情是什么

那肯定不是创造了

那么多受人憧憬的英雄

而是在自己的漫威电影里

跑各种龙套

蜗牛纳没有具体统计过

他客串了多少个漫威角色

但只要有漫威电影上映

漫威迷们就会把

寻找斯坦·李当做一个

非常好玩的游戏

就如同网友说的那样

人生就像斯坦·李

你永远猜不到

他会出现在哪个彩蛋里

斯坦·李参演过的电影片段

包括今年的电影《毒液》

也照例出现了

斯坦·李打酱油的身影

如果你之前看过《蜘蛛侠3》

那么一定很熟悉毒液

要知道在当初

可是有许多人以为这个角色

是出自漫威创作者之手

实际上他是由粉丝创作的

后来被漫威看中

并买下了毒液的形象版权

以此为基础进行设定

将之融入到蜘蛛侠的漫画中

于是一部以反派英雄

为主角的电影

《毒液:致命守护者》

就这样诞生了

《毒液:致命守护者》

不得不说《毒液》

确实是备受期待的电影

哪怕它在去年6月

被制片人艾米·帕斯卡尔

证实和斯坦·李的

漫威宇宙并无关系

该影片只是作为

独立外传电影放映

但毕竟《毒液》电影的问世

不仅缔造了漫画改编电影史上

首位暗黑超级英雄

还通过男主和毒液的互动

让观众产生了反差萌感

从而完全颠覆了

他们以往对反派的认知

毒液印象

蜗牛纳猜想斯坦·李

应该对此也深感意外

本以为这部电影将会

带给观众一个全方位的

多层次的恐怖体验

结果看完剧本后却发现

毒液真是可爱得一皮

不过要是斯坦·李看到

毒液吃人的画面

已被中国网友们给玩坏了

不知会作何感想

比如下图中

喂毒液吃士力架

吃完后竟然成了

《驯龙高手》里的无牙仔

被玩坏的毒液

谁让毒液经常把

“我饿了”挂嘴边

就这样一个著名的

漫威最“恶”反派

摇身一变为

最“饿”反派

除了吃喝的萌点外

毒液还有很多和斯坦·李

相似的可爱之处

蜗牛纳就不这里剧透了

想知道请去影院看吧

虽然整部电影被剪去了

半个多小时的片长

但该影片的动作戏

依旧让观众大呼过瘾

特别是最后

双毒液的精彩对战戏份

双毒液的精彩对战戏份

震撼的视效

轻松娱乐的风格

以及好莱坞

顶级制作的质量保证

让《毒液》想不火都难

最重要的是

斯坦·李是该片中

最备受期待一个亮点

他在影片中一边遛狗

一边告诫男主不要放弃

而且还机智地看穿一切

特地强调了“你们”

(Don‘t give up on her either of you)

毒液彩蛋

相信不少观众看完后会感慨

这个看穿一切的老爷子

也和毒液一样很萌

让人恨不得再多看几眼才好

不过可别因此认为

《毒液》是漫威之父

参演的最后一部电影

实际上斯坦·李已完成

《惊奇队长》和《复联4》

的客串拍摄

这两部将于明年上映的影片

才是他真正的银幕绝唱

斯坦·李

话又说回来了

斯坦·李参演的其他电影

也拍摄得非常棒

同《毒液》作品一样

这些成功离不开

脑洞大开的想象力

引人注目的有趣剧情

以及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蜗牛纳注意到

迪士尼在中国注册的

奇异有限公司

于2007年申请注册了

28类的“毒液”商标

目前等待实质审查

28类的“毒液”商标

你发现没有

《蜘蛛侠3》是在2007年上映

而拍摄《毒液》的计划

是在这之后才有的

这说明企业提前为了

该影片做商标保护

也幸好他们知道一个理

市场未动 商标先行

不然28类的“毒液”商标

怕是要被抢注了

毕竟在一般情况下要遵守

商标申请在先原则

同样28类的毒液商标

不过注册在其它类别的“毒液”

大都处于待实质审查状态

究竟结果如何

还是得看商标局怎么想

顺带一提 自1993年来

奇异公司在目前为止

总共注册了748件商标

奇异公司的748件商标

奇异博士、银河护卫队、蚁人

蜘蛛侠、复仇者联盟、黑豹等

几乎所有斯坦·李演过的电影

其片名都被注册成了商标

由此可见

他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是相当的大

并且涉及的范围还十分广泛

从侧面来看

也说明斯坦·李有着

极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哦对了 此处再补充一点

漫威本身是迪士尼的一部分

而迪士尼是怎样的企业

也不必蜗牛纳多说了吧

他们可是出了名的

“版权狂魔”

对于版权的保护

简直就是到了

不疯魔不成活的程度

所以蜗牛纳奉劝某些商家

千万不要蹭这种热度

若被发现用作商业用途

那么别说迪士尼集团了

就是漫威影业公司

一旦打起官司来

同样不会善罢甘休

当然也甭想申请注册

和斯坦·李有关的商标

因为早就已经有一家

收购了斯坦·李

Pow!娱乐公司的中国企业

从2018年1月12日开始

分别注册了

111件“斯坦李”商标

“斯坦李”商标

25件“斯坦李工作室”商标

“斯坦李工作室”商标

而这总共136件的商标

不是驳回待复审

就是等待受理通知书发文

总之都尚未成功注册

如果有其他企业想注册

斯坦.李的姓名作为商标

是否可以呢

蜗牛纳认为在申请注册钱

最好了解一下对于名人

特别是已故名人的姓名权

相关法律保护的条例

先来个简单的科普

姓名权

是公民依法享有的

决定、使用、变更

自己的姓名

并要求他人

尊重自己姓名的

一种人格权利

姓名权保护的客体

是权利人的姓名

而名人去世后

姓名权保护主体

已不存在

名人的姓名和形象

至今仍然具有

可观的经济价值

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

也就是说

所以如果想对斯坦·李

进行姓名权上的保护

达到阻止他人注册的目的

一般可按照商标申请

具有不良影响进行认定

毕竟在以往侵权案件中

一旦认定姓名、肖像

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

那么擅自使用名人的

姓名、肖像从事营利行为

均被判定构成侵权

总之在未经斯坦.李家族

或者相关权利人

许可的情况下

他人以“斯坦·李”

作为商标注册

必然会对国家文化领域的

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

产生消极、负面影响

因此这类商标都会被商标局以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

所指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

驳回其商标的注册申请

因此蜗牛纳才会强调

让某些企业

莫蹭已故人士的热度


2018年

陪伴我们整个童年的

金庸爷爷和斯坦·李

先后与世长辞

但他们留下的梦想

将会一直影响着我们

蜗牛纳相信

这两位大师的离开不是结束

而是另一个世界新的开始

愿漫威之父安息

但愿在未来某一天

你和我能在另一次元

与他们再次相见

——END——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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