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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发布新品牌“美团配送”,其商标早在4年前就已注册!

发布时间:2019-05-10

美团发布新品牌“美团配送”

2019年5月6日,美团在北京召开发布会,正式推出新品牌“美团配送”,并宣布开放配送平台。据悉,美团配送将在技术平台、运力网络、产业链上下游等方面向生态伙伴开放多项能力,帮助商流提升经营效率,推动社会物流成本降低,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美团发布新品牌“美团配送”,其商标早在4年前就已注册!

据悉美团于2015年开始自建配送团队,推出“专送”产品,满足餐饮外卖高时效需求;2016年,美团整合众包推出“快送”产品,提供多样化产品选择;2017年,美团拓展品类、丰富时效,重构产品推出“飞速达”、“光速达”等同城产品;2018年,美团推出第一代无人配送车“小袋”。

据美团高级副总裁兼到家事业群总裁王莆中透露,美团外卖日完成订单量已于4月20日超过2500万单。与此同时,美团配送也在全国发展了近万家配送站点、前置仓实体网络,服务于全国360多万商家和4亿多用户,覆盖2800余座市县,日活跃配送骑手超过60万人。

市场未动“美团配送”商标先行

美团发布新品牌“美团配送”后,纳杰知识产权通过商标局官网查询发现美团早在2015年就申请注册了“美团配送”商标。

美团发布新品牌“美团配送”,其商标早在4年前就已注册!

除此之外,美团在发布新品牌“美团配送”的之前几天还申请注册了“美团配送分钟必达”的商标。

美团发布新品牌“美团配送”,其商标早在4年前就已注册!

2019年发布新品牌,商标在2015年注册,美团的这波操作告诉了我们市场未动,商标先行不是说说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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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网公司诉“美团公司”商标侵权 法院判被告更名赔偿

4月12日,美团起诉北京美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美团合法持有的注册商标、标识一案在朝阳法院审结,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美团”字样的企业名称,并变更企业名称等。

原告美团的经营者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快公司)在庭审时提出,其经营的美团网是国内最早的独立团购网站之一,后扩展到电影、酒店旅游、外卖配送等多个领域,而且根据相关专业机构的数据显示,目前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生活服务业电子商务平台、最大的移动订房平台、第二大酒店分销平台和最大的外卖平台,并连续多年获得荣誉称号。公司经核准注册的“美团”等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被告未经三快公司许可,将“美团”作为其企业字号注册使用,并将“北京美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为其运营的微信小程序名称进行经营和宣传,侵害了三快公司对涉案商标享有的注册商标权,同时也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另外,被告在其店招、宣传册、员工名片等物品上单独突出使用“美团”的行为,也侵犯了三快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朝阳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美团”字样的企业名称,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美团”字样;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一家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声明内容须经朝阳法院审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三快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合理支出2000元。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注册商标代理

地址:http://www.bjnajie.com/a/sbpb/4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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