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杰知识产权公司logo
纳杰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正规备案单位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商标注册 高新认定高新认定 知识产权贯标IP贯标

纳杰24小时咨询热线

纳杰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IP资助

您的位置:主页 > IP资助 >

扬州市市级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贯标及高新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7-12

本文为大家汇总了扬州市市级的政府奖励资助政策,包括扬州市市级专利资助政策,扬州市市级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和扬州市市级高新认定奖励政策,详情如下:

扬州市市级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贯标及高新认定奖励政策

扬州市市级专利资助政策

(一)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活力。对企业实际发生的知识产权申请、代理、授权、权利维持以及文献检索、评议等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列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鼓励全社会重视专利的申请与授权,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分别给予4000元、1000元奖励。对企业首件授权发明专利的国家规费及代理费给予2000元补贴。对科技计划项目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将拥有或取得发明专利作为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或验收的重要依据。(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教育局)

(二)提高知识产权产出质量。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专利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产业链、创新链、信息链有机融合,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对符合省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申报条件并积极申报的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鼓励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对企业申请国(境)外专利的申请费、代理费及其他规费,每进入一个国家或地区,每件专利最高资助2万元;对当年新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奖励2万元。对维持10年(含)以上的发明专利权的维持费,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对国家工商总局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获省发明人奖、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分别给予2万元、2万元和1万元配套奖励。(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财政局)

扬州市市级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中,遴选200家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件以上的企业,分类指导、重点服务,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计划。集成各类科技创新资源,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增加专利产出,促进专利运用。对年度申请发明专利10件以上的企业,其发明专利申请费、代理费按实际发生额给予50%补贴,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10万元;引导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以下简称“贯标”),对通过“贯标”绩效评价或论证的企业择优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承担市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的企业给予资助。到2020年,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0家,每家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0件以上。(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财政局)

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支持基本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布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报告、专利预警分析报告,引导项目、资金、人才等科技创新资源,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鼓励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牵头组建知识产权联盟,搭建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平台,提升防御和应对知识产权风险的能力。加快建设市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示范基地,鼓励各县(市、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专利导航发展实验区、专利集群管理示范区或专利审查员实践基地,积极申报国家、省各类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区,对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各类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统计局、经信委、商务局、科技局、工商局)

政策依据:《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扬府发〔2017〕142号

扬州市市级高新认定奖励政策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瞄准“十三五”期间高新技术企业达1000家的目标,实施科技企业“小升高”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纳入培育库的企业,根据其销售、成本、利润等因素,给予培育奖励,支持其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用于企业研发团队和人才奖励。各类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孵化器培育的企业3年内累计有5个及以上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对孵化器予以一次性10万元奖励。加强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引导优势创新资源向龙头企业集聚,定向提供各类政策服务和专业服务。(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鼓励企业增强自主研发能力。深入实施企业研发机构提升工程,建设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支持企业加快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按照其研发绩效给予滚动支持。支持承担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任务,可在市相关专项中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支持。支持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新型研发机构,牵头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以登记为独立法人。(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政策依据:《市政府印发加快建设区域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

以上内容就是扬州市市级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贯标及高新认定奖励政策,了解更多省市的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贯标及高新认定奖励政策,欢迎关注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发送相应的关键词(专利发送“专利资助奖励”;贯标发送“贯标奖励资助”;高新发送“高新资助奖励”)进行查看。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维权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3127.html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

推荐阅读:

申请专利需要多少钱

申请专利的办理流程

北京代理商标注册

服装商标注册费用

注册国际商标流程

上一篇:江苏省苏州市各市区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贯标及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下一篇:扬州市广陵区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贯标及高新认定奖励政策
Copyright 2020-2022 北京纳杰知识产权版权所有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3号新世界中心写字楼B座7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