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贯标及高新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7-12本文为大家汇总了扬州市江都区的政府奖励资助政策,包括扬州市江都区专利资助政策,扬州市江都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和扬州市江都区高新认定奖励政策,详情如下:

扬州市江都区高新认定奖励政策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瞄准“十三五”期间高新技术企业达200家的目标,实施科技企业“小升高”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纳入培育库的企业,根据其销售、成本、利润等因素,给予培育奖励,支持其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基础上,区再给予5万元奖励。(牵头部门:区科技局,责任部门:区经信委、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扬州市江都区专利资助政策
鼓励促进知识产权创造。鼓励全社会重视专利的申请和授权。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资助1000元,进入实质审查再资助1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每件分别资助650元和250元。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属于职务发明,每件奖励2万元(其中,0.5万元用来奖励发明人);属于非职务发明,每件奖励1万元。对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分别给予200元和300元奖励。对获得国(境)外受理的专利申请(PCT专利申请)每件奖励不超过4万元。对企事业单位引进、转让的发明专利,经专利管理部门备案、能提供有效《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且应用于生产的,给予每件不超过2万元的资助。(牵头部门:区科技局)
培育知识产权大户企业。对年度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件的,奖励5万元,超出5件部分每件再奖励5000元;对年度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0件的,给予2万元奖励。对年度发明专利申请并进入实质审查10件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单个大户企业年度知识产权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牵头部门:区科技局)
提升代理机构服务水平。经认定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完成科技局下达年度指标任务的(含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发明专利授权量、发明专利清零企业数),给予奖励:5项指标全面完成的奖励10万元,其中4项指标完成的奖励6万元。同时,按新增有效发明专利数进行奖励:当年新增1件奖励2000元,在完成科技局下达的当年任务基础上增幅达20%、30%、40%以上的,增幅部分再分别给予每件1000元、1500元、2000元奖励。对连续两年发明专利授权出现负增长的,取消下一年度在我区的备案资格。(牵头部门:区科技局)
扬州市江都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鼓励和支持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对当年申报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创建的企业,给予0.2万元奖励,绩效评价考核合格后给予1万元资助,考核结果优秀给予0.5万元资助。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获得国家、省专利金奖、优秀奖、专利博览会金奖的企业和个人,获得国家级“正版正货”示范街区的按区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牵头部门:区科技局)
政策依据:《关于推进聚力创新的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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