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11-23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为实施扶优育强战略,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知识产权奖励政策明确规定了商城县知识产权奖的标准,具体如下:

鼓励自主创新。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技术专利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和3万元;对报经科技部门立项,成功研发新产品,按研发费用实际支出的30%标准,给予企业科技成果奖励。(牵头单位:县工信委;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推进品牌战略。对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优质产品的企业奖励20万元,获得省级的奖励10万元(同一企业、同一产品、同一系列获得同一级别的只奖励一次);牵头组织起草产品生产标准,并通过省级及以上工商质监部门审查发布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单个标准)。(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政策依据:《商城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县工业发展的意见》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代理公司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3683.html
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