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白云区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补贴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8-01-25
2018年广州市白云区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补贴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补贴
二、办理依据: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府〔2015〕13号)
【参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专利创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14〕11号)
【参照】《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2015〕22号)
三、办理对象:
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机构。
四、办理条件:
1.落户白云区或代理2016年度白云区发明专利申请并获得成功受理、发明专利投保的广州市内的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机构;
2.申请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补贴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补贴的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机构须在白云区或广州市内依法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机构要有1年以上的经营业绩;
(3)申请落户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机构补贴须经营满1年后提出申请;
(4)注册地址在白云区或广州市的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申请代理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时,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分支机构代理清单证明以及专利权人出具的委托分支机构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或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
3.申报补贴的机构,每年在区知识产权局公告的申报期间内,向区知识产权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超过规定期限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资助、补贴。
五、资助标准:
1.新设立或新引进的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并注册在我区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经备案,给予150平方米以内(不足15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第一年80%,第二、三年50%的房租补贴(房租标准按不超过50元/平方米计算);
2.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第一申请人地址为我区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成功受理后,给予500元/件奖励资助;
3.对代理我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发明专利投保的,给予代理机构50%保费补贴,单项发明专利保费补贴不超过200元。
六、收件资料:
1.申请落户补贴的专利代理机构,需提交下列材料:
(1)《广州市白云区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机构补贴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代理机构注册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银行开户证明;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代理机构上年年终财务报表。
2.申请专利代理补贴的专利代理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广州市白云区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机构补贴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代理机构注册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银行开户证明;
(5)成功受理的代理发明专利统计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6)由第三方专利代理机构或市以上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信息服务机构出具的受理的发明专利统计数据(含清单)证明文件;
(7)金融机构保险合同、专利权保险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8)代理的专利证书第二页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纸质文件,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以A4纸型制作,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七、办理程序:
1.区知识产权局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发出征集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征集补贴申报;
2.申报补贴的单位每年在区知识产权局公告的申报期间内向区知识产权局提出2016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补贴申请,同时提交申报资料,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受理部门现场核对原件并进行初步审查和录入统计;
4.提出补贴名单及金额;
5.经区知识产权局局务会议确认后,在白云信息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期满,无异议申诉,经区知识产权局局务会议确认后,申报专项资金列入区财政2018年度预算,2018年按照区财政资金管理规定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资助资金。
八、办理部门:
区科工商信局(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9楼知识产权科,联系电话:80736031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知识产权贯标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ip/2018/0125/1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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