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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安福县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9-10-11

安福县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标准

鼓励企业发明创造,对县域内企业获得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由县财政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3000元、1500元。

安福县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关于实施“安福英才”计划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和《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4号)《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庐陵英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吉发〔2018〕16号)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全面实施“安福英才”计划。力争未来5年,重点支持引进培养国内外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省级重大人才工程人选2-5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2个左右;柔性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2-5名,培养能冲刺国家、省级重大人才工程人选2-5名;引进培养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社会事业急需紧缺人才,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100名;培育农村新型实用人才1000名,产业技能人才2000名、吸引大专以上毕业生等青年人才3000名来县创新创业,为共绘新时代赣中福地美好安福新画卷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一、大力引进各类人才

1.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突出引才工作重点,注重“高精尖”导向,坚持“不为所有、但为所用,以用为本、刚性引才与柔性引才并重”的原则,把引进高层次人才作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围绕全县电子信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绿色食品产业、新能源新材料及旅游等主导产业,以及涉及教育、文化、医药、卫生、城镇建设、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切实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2.加快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大力引进我县医疗、教育、旅游、规划设计、城市建设、新闻采编、文化、电子商务、现代农业、经济类等行业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以上行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县外在编在岗优秀人才,以及“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等。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特招等形式聘用。

3.加大研究生引进力度。对新引进落户且在我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岗位,每人给予30万元生活补贴,逐月发放(5000元/月),为期5年。对新引进落户且在我县确定的主导产业以及新兴产业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岗位,每人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逐月发放(2000元/月),为期5年。引进的研究生在安福无住房的可免租入住县人才公寓房。

4.积极畅通引才“绿色通道”。对全日制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用人单位可自主招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安福籍或配偶在安福工作生活的在外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6年1月1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经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可通过直调、对调、选调等方式,调入我县有空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加强本土人才培育

5.加快培育各领域领军人才。积极培育各行业各领域具有发展潜力的领军人才、重点人才、拔尖人才。对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对入选人员县财政给予20万元的项目资助。积极对接“赣鄱英才555工程”、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省“双千计划”、全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工程、“江西省国医名师”等省级人才工程,对入选人员县财政给予5万元的项目资助。

6.抓紧培养青年优秀人才。加强对青年优秀人才的培养,促进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积极对接青年俊才培养计划,对入选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的,县财政给予个人2万元的奖励,并在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时优先考虑。鼓励青年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的,县财政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的奖励。

7.大力培育农村实用人才。深入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建立健全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新型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机制,大力培育农村实用人才,把农业技术指导人员和农村致富能手培养成专业技术突出的“土专家”“土博士”,在贫困村培育一批创业致富带头人,引领村民脱贫致富。农村实用人才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级别表彰的,县财政给予2000元的奖励。

8.加强各类技师工匠培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着力培养实用型高技能人才。对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企业员工,县财政给予个人20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助。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县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8万元的经费资助。对在技能大赛中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前三名的个人(团队),县财政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三、引导人才创新创业

9.集中力量打造人才创业平台。坚持把做强人才创新创业平台作为人才作用发挥的重要支撑。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外部资源,加强引才基地建设,打造引才聚才合作平台。积极创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海智计划”工作站等人才平台,创建成功分别给予每家50万元(省级院士工作站50万元、市级院士工作站3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建站经费支持。

10.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高校毕业生个人返乡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其中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为80万元,可按每人10万元标准给予贴息。毕业5年内的返乡创业大学生,创业满1年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对边远乡镇事业单位招聘,适当放宽学历、专业和年龄条件,允许部分职位面向本县户籍人员定向招考。

11.加强农村技能技术推广。县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到1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乡土人才培育项目。鼓励乡镇与院校、企业共建农业技术试验推广基地,加大专技人才培育力度,加大专项技术的推广。开展“特派农业专家”下基层活动,鼓励科技人员到基层一线开展技术推广和智力服务。

12.引导人才定向服务基层。加大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生等的宣传力度,加大力度推进“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农村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才项目的有效实施。加大选派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工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优秀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服务的力度。

四、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13.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建立有利于企业家参与创新决策、凝聚创新人才、整合创新资源的机制。积极选派企业家赴市外、省外研修考察,选拔企业家在国内接受高端培训。实行上下联动,“十三五”期间力争将县园区内的企业高管人才全部轮训一遍。进一步营造尊重、关怀、宽容、支持企业家的社会文化环境,激发企业家的创业精神。

14.提升专技人才能力水平。对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各单位要积极选派参加各级业务培训、学习进修,促进业务能力提升。从2019年开始对取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后继续在县内工作满5周年的专技人才,由县财政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学费补助。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等相关程序后,可从乡镇调入县城工作。

15.给予科研经费支持。根据实际需求,对基础研究和公益性强的共性技术领域研究,给予长期稳定的财政资金支持,为科研创新人才潜心研究和自由探索创造条件。鼓励企业发明创造,对县域内企业获得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由县财政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3000元、1500元。

16.加大人才荣誉激励。建立健全优秀人才奖励制度,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多层次人才奖励体系,在给予精神奖励的同时鼓励提高经济待遇。支持鼓励各类人才积极参加本行业、本专业各级荣誉奖项评选。

五、优化人才服务机制

17.建立人才服务体系。建立全县统一、数字化人才信息库,分区域、分类别进行管理。坚持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设立人才服务热线,在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人才服务窗口以及电子服务平台,进一步简化优化人才服务流程,发布人才供需信息和人才政策,为用人主体和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18.营造爱才社会生态。对高端人才、行业急需人才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开设“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及时提供就医、免费体检等优质服务;可在县内景区免门票旅游;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可在全县范围内自主选择公办学校或幼儿园就读,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可自主选择公办学校就读,不受户籍限制。

19.加快人才公寓建设。划转一批领导干部交流房、公租房为县人才公寓房,对经认定的各类引进人才可以在县人才公寓房免租入住。支持用人单位通过提供房贷贴息、房租补贴等形式解决人才住房困难。鼓励县园区企业建设条件更好的人才住宅套房。全县安排一定土地用于建设人才住宅小区,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各种方式,5年内合理布局建设县人才住房达200套以上。

六、健全人才管理机制

20.健全党管人才工作体系。健全县委统一领导,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其他单位和乡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切实履行“一把手”抓人才工作的职责,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人才工作考核。健全人才工作专项述职评议制度。完善人才发展投入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筹措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21.创新多元化引才机制。强化项目引才、社团荐才、专场招才、中介猎才、以才引才等多渠道引才方式。积极培育和支持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壮大,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等职能。对引进高层次人才起到重要中介作用的机构、个人等,给予适当奖励。清理规范在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

22.扩大用人自主权限。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式,对县级公立医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对高层次人才或引进的特殊、急需、紧缺人才,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按规定程序审核办理。全面保障和落实企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人员配备、职称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用人自主权。鼓励事业单位根据工作人员实绩和贡献,落实自主决定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鼓励用人主体采用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或聘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人才薪酬不受单位工资总额限制。

23.加大人才宣传力度。通过在本地政府网站、电视台、美好安福、安福组工微讯等传媒上专设“安福英才”栏目,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尊重人才、爱惜人才的社会环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工作环境,待遇适当、后顾无忧的生活环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进一步提高优秀人才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待遇,注重在优秀人才中发展党员、评选劳模、推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人才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政策不重复享受。原来引进的人才享受相关政策未满5年的,剩余期限按本意见执行。本意见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专利申请资助政策

编辑:蜗牛纳@北京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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