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6-252018年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鼓励企业申报专利和实现专利产业化。企业申报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项分别奖励20000元(需一次性缴纳5年年费)、3000元和1000元;通过PCT专利申请的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后每项奖励5万元;对首次拥有100件以上有效专利的单位,且发明专利占比不低于10%的,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附:不同申请人提出相同申请,如何处理?
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先后分别提出申请,而这两份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专利权应授予在先申请的人。在先申请授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向在后申请的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该在后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该在后申请被视为撤回;经申请人陈述意见之后仍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的,将驳回在后申请。
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一日分别提出申请,并且这两份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两份申请均被视为撤回;协商不成,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后仍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的,对两份申请均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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