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6-25
	2018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1.PCT专利申请奖励:对当年申请并获得受理的PCT专利一次性奖励2万元。同一专利在不同国家、地区的,按一件计。
2.发明专利申请奖励:实行分阶段奖励,重点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对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高于30万元的企业,当年申请并获得受理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奖励3500元;当年新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万元。其余单位或个人,当年申请并获得受理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奖励800元;当年新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000元。
3.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奖励:对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高于30万元的企业,当年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奖励1200元、800元。其余单位或个人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奖励600元、400元。
4.专利转让奖励:企事业单位转入与主导产业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凭专利转让合同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或专利登记簿副本、转让费发票等相关专利权人变更证明文件,每件奖励5000元。
5.企业专利大户奖励:企业当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达到3件及以上的,每件再奖励2000元;当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达到6件及以上的,每件再奖励3000元;当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达到10件及以上的,每件再奖励5000元;当年新增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达到20件以上的,每件再奖励800元。
单一奖励对象每年获得的上述专利奖励总额,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高于30万元的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其余单位最高不超过12万元,个人最高不超过6万元。
政策依据:《高港区专利奖励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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