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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7-13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为鼓励发明创造,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明确规定了盐城市盐都区专利资助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1.企业通过购买且与企业产品、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实行分类奖励,A类每件奖励5万元,B类每件奖励3万元,C类每件奖励1万元,奖励类别委托省知识产权局评选,其中前25%为A类,前25%—75%为B类,其余为C类,获奖励的发明专利申请,在5年内再次转让或人为因素造成专利权失效的,必须全额返还奖励资金。企业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每件奖励500元。
2.企业委托国内代理机构,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途径申请专利,收到国际申请受理通知书的,每件奖励2万元;取得国际阶段检索报告的再奖励1万元;获得美国、欧盟成员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公布的每件再奖励5万元。
3.企业当年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奖励30万元;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奖励8万元。企业通过国家级贯彻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认证(知识产权贯标)的,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调整区级知识产权部分奖励事项的通知》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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