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7-20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为鼓励专利创造,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对连云港市海州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有以下明确规定:
(一)专利的第一申请人为海州区单位或个人(住居满一年以上),且其通讯地址在海州区范围内。
(二)发明专利享受市级专利资助政策,按照《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专利资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连财规〔2017〕5号)要求:对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对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需一次性缴纳3年年费);对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再奖励10000元(需一次性缴纳6年年费)。
获得专利资助(奖励)的企业,原则上应拿出不低于50%的资助(奖励)费奖励给专利发明人。
(三)无专利企业首年度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享受市级专利资助政策,按照《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专利资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连财规〔2017〕5号)要求:每件资助2000元,每企业最高资助10000元。其它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享受区专利资助政策,每件资助1000元。
(四)获得授权的外观专利,每件资助700元。
(五)对企业当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件、10件、15件以上的企业,分别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需一次性缴纳3年年费)。
(六)对在海州区注册且具有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当年为区内企业代理的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总量300件以上,且发明专利授权50件以上的,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海州区专利资助及奖励办法(试行)》
以上内容就是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的全部内容,了解更多江苏省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欢迎关注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发送关键字“专利资助奖励”即可查看。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jsszlzz/3196.html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