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专利资助政策及奖励标准
发布时间:2019-04-01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促进企业创造知识产权,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国际化,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专利资助政策规定了历城区专利资助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万元奖励;企业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量达10件、20件、30件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1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鼓励企业通过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海外专利进行技术保护,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每件每个国家3万元,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奖励。企事业单位年度PCT专利申请超过5件的,在以上资助的基础上给予奖励,达到5-10件的奖励10万元,11-20件的奖励20万元,20件以上的奖励30万元。对单个单位或个人最高奖励80万元。
对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每件商标指定一个国家奖励企业5000元;申请逐一国家和地区(含港、澳、台)商标注册,每成功注册一件商标奖励企业5000元;当年每个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对新获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山东名牌”、“济南名牌”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鼓励专利集中的优势产业建立知识产权联盟,为产业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深化产业专利协同运用,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技术支撑,对牵头单位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019年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专利资助政策依据:济南市历城区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暂行办法
2019年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专利资助政策有效期:自2018年2月15日至2020年2月14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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