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专利资助政策及奖励标准
发布时间:2019-04-012019年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专利资助政策及奖励标准
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的,按上级奖励标准的50%给予奖励;被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奖励5万元;获省以上科技进步奖、专利奖的企业和专利发明人,按省以上标准给予同等奖励。
	
对申请地址在我县辖区内的企业或专利发明人进行奖励:发明专利获得受理的,每件奖励4000元;获得授权的,每件奖励2000元,用于奖励企业或该发明的技术人员、专利管理人员;对有效发明专利年费进行补贴,自申请之日起满3年,在享受上级补贴政策的同时,每件每年给予补贴500元;企业当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件以上的,给予补贴1万元。
2019年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专利资助政策依据: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发展壮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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