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潍坊高新区2018年度发明专利授权及PCT国际申请资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1关于申报潍坊高新区2018年度发明专利授权及PCT国际申请资助资金的通知
区内相关单位:
根据《潍坊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潍坊高新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潍高管发〔2018〕10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高新区2018年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申请受理工作。
一、资助对象
在高新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并且为知识产权第一权利人。
二、资助范围
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国外发明专利及PCT国际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及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申请资助的,权利人现已取得专利证书。
三、资助标准
1、对当年度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万元;
2、对当年度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每个国家资助2万元,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五个国家予以资助;
3、对当年度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受理的,每件资助1.5万元。
4、本资助不包含港、澳、台专利。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应在高新区;
(二)申报单位应已经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证书或获得《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并已缴纳规定费用,专利权人地址在潍坊高新区,权属明确且无侵权纠纷;
(三)专利证书的权利取得方式应为原始取得,属购买等其他方式获得的专利不资助。
五、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应在通知规定期限内向区科技局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提供的银行账号。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高新区2018年发明专利授权、PCT国际申请资助汇总表》(见附件1),报送材料时现场拷贝电子版(无需纸质),同时提报如下材料:
(一)申报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潍坊高新区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单位处盖单位公章);
2、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3、专利说明书扉页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4、申报单位资格证明,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申报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潍坊高新区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申报表》(见附件3,申报单位处盖单位公章);
2、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中文译本,证书复印件及中文译本均盖单位公章;
3、授权公示专利说明书扉页复印件、中文译本,均盖单位公章;
4、申报单位资格证明,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申报PCT国际申请资助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潍坊高新区PCT国际申请资助申报表》(见附件4,申报单位处盖单位公章);
2、《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3、《关于缴纳规定费用的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复印件;
4、申报单位资格证明,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六、材料提交
以上申报材料需用A4纸按上述要求的顺序装订(材料左上角订书机装订),每个专利一套材料,一式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个企业申报5项以上专利资助的只需提供一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资格证明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9年7月22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高新区科技局专利成果科(创新大厦主楼1401房间),过期不予受理。
高新区科技局
2019年7月8日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注册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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