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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慈溪市专利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8-04-26浙江省宁波慈溪市专利资助政策
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大力扶持发明创造。对当年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授权的企业和个人,每件分别给予1.6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对当年获得授权专利30件、20件和10件以上的工业企业,且发明专利授权3件、2件、1件以上,授权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件数占授权总数比例40%以上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
加快科技项目带动。对列入本市级产业技术攻关和推进产业化发展的工业类科技创新项目分阶段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度立项或验收通过的上级工业计划类科技项目,按照立项部门拨付的资金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其中宁波市级每项不超过100万元,国家级每项不超过200万元。对列入农业和社会发展一般项目计划的,每项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对列入农业和社会发展重点项目计划的,每项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对宁波市级以上择优委托和科技攻关等重大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实施科学进步奖励,对当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慈溪市优化产业政策促进产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zjszlzz/2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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