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杰知识产权公司logo
纳杰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正规备案单位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商标注册 高新认定高新认定 知识产权贯标IP贯标

纳杰24小时咨询热线

纳杰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浙江省专利资助政策

您的位置:主页 > IP资助 > 专利资助政策 > 浙江省专利资助政策 >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专利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8-04-26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专利资助政策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创新驱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着力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的能力,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参照《宁波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象山县专利资助管理办法》。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专利资助政策

象山县专利资助

获得国内(含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企业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可获得资助。

专利授权资助申领的对象为第一专利权人。地址在本县辖区的社会团体和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象山籍个人(发明专利)。

象山县专利资助额度

(一)国内(含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为职务的,每件资助2万元,非职务发明每件资助1.2万元。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为职务发明的每件资助0.2万元。

(二)取得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万元,其他国家和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万元。同一件发明专利在不同国家、地区获得授权的按一件计。

(三)每家企业资助每年合计不超过15万元(非正常申请不予资助)

(四)专利资助额度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政策及年度可用科技经费,经局长办公室会议商定后可相应调整。

专利权人申请专利授权资助的,在县科技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象山县居民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团体登记证)及复印件;

(二)专利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国外授权资助的,另填《宁波市专利授权资助申请表》并报市知识产权局审核并签署意见。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代理机构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zjszlzz/2527.html

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浙江省嘉兴桐乡市专利资助政策

浙江省杭州市专利资助政策及申报指南

浙江省舟山市专利资助政策

浙江省湖州市专利资助政策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专利资助政策

上一篇:浙江省宁波慈溪市专利资助政策
下一篇:宁波市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2018.5.1日起实施)
Copyright 2020-2022 北京纳杰知识产权版权所有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3号新世界中心写字楼B座7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