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浙江省宁波余姚市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4-26
浙江省宁波余姚市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实施专利品牌标准战略。对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每件给予最高1万元的奖励。对企业当年专利授权量达到40件(含)且发明专利达到4件(含)以上的,奖励5万元。对企业在境外开展专利、技术秘密维权且经法院判决确定企业专利维权成功的,按诉讼费和律师费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单项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当年新获得宁波知名商标(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知名商号)、“浙江制造”品牌、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分别奖励3万元、10万元、10万元、80万元。对当年新获得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称号且达到产业化效果的,奖励30万元。对主持制订联盟标准、“浙江制造”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单位,分别一次性补助5万元、5万元、15万元、30万元、80万元。对参与制订国家、国际标准的单位,且在参与单位中排名前3名之内的,分别一次性补助5万元、10万元。在全市企业中新评选1-2家市长质量奖企业,对获奖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中共余姚市委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试点示范市建设助推智能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zjszlzz/2525.html
相关阅读:
下一篇:浙江省宁波慈溪市专利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