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5-02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专利技术产业化
对在婺城区注册的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授权后每件专利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2万元、1000元、500元;获得国外专利授权的,资助标准加倍,每件专利限资助两个国家(或地区)。对开发并实施专利的企业,专利产品的年销售收入超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超3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新列入国家、省、市、区专利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
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
加大创新主体培育,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一)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经审核确认年研发投入在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300万元),给予5%的奖励;300万元以上的,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16〕14号文件)执行奖励。
(二)鼓励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新列入的国家级火炬项目、省级重大专项、省级重点研发项目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列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子项目减半奖励;新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省新产品计划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
(三)支持研发机构建设。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研发机构(含高新技术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配套资金,由市、区财政按现行分成体制承担。
(四)加快培育科技创新主体。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新技术科技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新认定为国家、省、市、区创新型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新列入省、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
政策依据:《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zjszlzz/2558.html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