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知识产权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7-12-13安徽省阜阳市知识产权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贯彻市委、市政府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战略,全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创新推动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阜阳市政府制定了《阜阳市实施双轮驱动战略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的若干政策》,明确规定了阜阳市知识产权专利资助奖励的标准。
在《阜阳市实施双轮驱动战略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的若干政策》中明确规定:
加快培育壮大自主品牌,对上一年度企业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首次(批)在市场推广应用,并获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证书的,按照企业当年新产品销售收入在国家重点新产品排序分档给予补助,排序前10名的,每个补助l00万元;排序11-30名的,每个产品补助60万元;排序30名以后的,每个产品补助30万元。
加大专利创造支持力度,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5000元奖励,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给予1000元和600元奖励。发明专利按实际缴纳年费给予全额资助,每年兑现一次。当年授权发明专利达5件以上的,给予单位5万元奖励。单位每申报1件发明专利,给予其专利联络员300元奖励。
获国家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专利质押贷款评估、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加强专利人才队伍和服务平台建设。对当年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或通过专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评定的人员,给予5000元奖励;对在我市新增备案的专利服务机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授权发明专利50件以上(含50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5万元奖励。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按专利维权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县市区知识产权部门调处专利案件,结案后给予每件3000元经费补贴。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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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