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7-12-21
广西柳州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为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成果的应用,柳州市政府制定了《柳州市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办法》,明确规定了柳州市专利资助奖励的标准。
在《柳州市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办法》中明确规定:
申请资助标准
1.国内专利申请的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缓办法规定减缓后的实际发生金额予以资助;申请不符合减缓条件未能减缓的,申请费以实际发生额资助,实质审查费每件资助2000元。
2.国内专利申请委托各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资助代理费15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代理费6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代理费300元;
3.为鼓励本市企业申请国际专利,凡通过PCT专利申请美国、日本、欧盟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资助10,000元/件;申请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资助5,000元/件。
4.对现有先进适用关键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维持年费缴纳确有困难且已超过年费减缓期限、距专利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少于3年的,参照国家专利年费减缓比例3年内逐年给予年费资助。其中职务发明资助应缴年费额的70%,非职务发明资助年费85%。
奖励标准
1.获中国专利奖金奖的专利奖励100000元/项,获中国专利奖优秀奖的专利奖励50000元/项。
2.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在我市排位前3名,且年专利申请增长率不低于25%的县区(含高新区和工业园区),分别奖励知识产权主管部门30000元、20000元、10000元;年发明专利申请增长率在我市排位前3名,且年专利申请增长率不低于25%的县区(含高新区和工业园区),分别奖励知识产权主管部门30000元、20000元、10000元。
3.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在我市当年排位前3名,且年专利申请增长率不低于25%的企业单位(含专利权属柳州市的中直、区直企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除外),分别奖励30000元、20000元、10000元;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率不低于25%、且增长率排名前三名的企业单位,分别奖励30000元、20000元、10000元;年发明专利申请并获受理实现“零突破”的企业,每户企业奖励2000元。
4.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在我市排位前3名,且年专利申请增长率不低于25%的事业单位(含高校、高职高专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分别奖励30000元、20000元、10000元。
5.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前3名的市民,分别奖励5000元、3500元、2000元。
6.一次性奖励发明专利授权量前3名、全年本地专利代理申请总量达到400件以上的专利服务机构20000元/所,在此基础上每增加发明专利代理量100件,再奖励5000元。
7.当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2件以上的前3名市民,分别奖励30000元、20000元、10000元。若出现符合奖励条件但授权量均同等的情况,则奖励10000元/人。
发明专利授权和实施奖励办法
1.获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奖励2000元/件,获国际发明专利授权的奖励5000元/件。
2.凡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实施本市有效发明专利,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推动我市产业技术进步的,可依据“柳州市企业技术创新奖”提出奖励申请。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知识产权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zlzz/2017/1221/1662.html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