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7-12-21广西桂林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标准
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全市全民发明创造的发展,桂林市政府制定了《桂林市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桂林市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的标准。
在《桂林市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暂行办法》对林市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是这样规定的:
专利申请资助标准:
(一)发明专利申请,在提交申请审查费后进行资助,个人的资助金额为560元/件(其中,申请费135元、申请审查费375元、文印费50元);单位的资助金额为1070元/件(其中:申请费270元、申请审查费750元、文印费50元)。
(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提交申请费后进行资助,个人的资助金额为75元/件,单位的资助金额为150元/件。
(三)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提交申请费后进行资助,个人的资助金额为75元/件,单位的资助金额为150元/件。
(四)国内专利代理费资助,发明专利申请资助代理费,单位的1200元/件、个人的1300元/件;未经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单位和个人申请的发明专利,给予600元/件的资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资助代理费500元/件,未经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单位和个人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给予300元/件的资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资助代理费300元/件,未经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单位和个人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给予200元/件的资助。
(五)申请年费资助,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的有效发明专利,职务发明的资助当年缴纳年费的70%,非职务发明的资助当年缴纳年费的85%。
专利授权奖励标准
(一)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奖励专利权人1500元/件。
(二)获得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奖励专利权人5000元/件,一项专利最多奖励二个国家(地区)。
(三)获中国专利奖金奖的项目奖励50000元/项,获中国专利奖优秀奖的项目奖励20000元/项。
(四)设立县区目标任务奖。根据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发明专利申请任务及开展发明创造工作的情况(评分细则另行下文),评选出一等奖一个、奖励30000元;二等奖二个、奖励25000元/个;三等奖三个、奖励20000元/个。
(五)设立企事业、高校发明专利组织奖。对发明专利的申请总量在全市当年排名前三名的企事业单位、发明专利申请总量在全市当年排名前三名的高等院校,分别奖励30000元、25000元、20000元。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高新认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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