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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7-12-28

福建省莆田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为进一步规范莆田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升我市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拥有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福建省莆田市政府制定了《莆田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明确规定了莆田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的标准。
 

福建省莆田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在《莆田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第五条“资助种类和额度”中明确规定:

(一)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

职务申请每件资助5000元;

非职务申请每件资助2500元。

该资金由省级资金资助。

(二)通过PCT途径向外国(地区)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发明专利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0000元,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0元;

获得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0元,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

每件外国(地区)授权发明专利资助不超过两个国家(地区)。

该资金由省级资金资助。

(三)通过电子申请方式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按闽知规〔2015〕28号规定办理,即

授权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

授权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500元。

该资金由省级资金资助30%,市级资金资助70%。

(四)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非电子申请)

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750元。

(五)国内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500元。

(六)国内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

同一专利权人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累计达20件的,一次性资助6000元,累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6万元。

以上就是福建省莆田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了解更多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欢迎关注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进行查询。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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