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省省级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9-18为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创新成果申请专利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贵州省省级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明确规定了贵州省省级专利资助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1、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资助5000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对于获得授权的首件发明专利,资助1万元。
2、向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申请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每件资助5000元。
3、通过专利合作条约(以下简称:PCT专利申请)或其他途径向国外申请的发明专利实行分段资助,即: PCT进入国家阶段(或其他途径向外国申请专利)受理的,每件资助1万元;获得授权的,每件再资助2万元。同一件专利申请最多资助两个国家或地区。
4、专利拥有。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达到20-49件的,一次性资助3万元;50-99件的,一次性资助8万元;100件及以上的,一次性资助15万元。同一专利权人累计获得专利拥有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政策依据:《贵州省专利资助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18年4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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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纳杰北京专利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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