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聊城市专利资助政策及奖励标准
发布时间:2018-10-31山东省聊城市专利资助政策及奖励标准
山东省聊城市专利资助标准:
(一)企业首件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申请最高资助 5000 元;
(二)国内有效发明专利资助。发明专利自申请之日起不满 5 年的,对已缴纳的年费每件最高给予资助 1000 元/年;自申请 之日起满 5 年且不足 10 年的,对已缴纳的年费最高给予每件资 5 助 1500 元/年;自申请之日起满 10 年以上的,对已缴纳的年费 最高给予每件资助 3000 元/年。鼓励同一件发明专利的年费一次 同时缴纳多年年费,资助可分别按年度计算并同时享受。
(三)获得专利创造资金资助的单位,应拿出不低于 50%的 资助资金用于奖励专利发明人(不含第二款)。
山东省聊城市专利奖励标准:
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分别按 50 万元、10 万元奖励;获得“山东省专利奖特等奖、一、二和三 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 5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和 3 万元奖 励;获得“聊城市专利奖特等奖、一、二和三等奖”的项目,分 别给予 5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和 2 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聊城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聊财教〔2018〕47 号
本办法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代理公司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zlzz/3555.html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相关阅读:
上一篇:山东省专利资助政策及奖励标准





